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暂行)》(西电人〔2014〕52号),现决定对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收集保管。
一、证照收集所涉人员范围
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下称证照)且在 2014 年9月 19 日前暂不出国(境)的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现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证照收集种类
收集的证照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
三、证照收集部门
1、科研处保密办公室负责收集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的证照。
2、党委组织部负责收集现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已经离开领导岗位仍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的干部)的证照。
3、各学院(部)负责收集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证照。同时符合以上多个情况的人员,请按上述顺序交至相关单位。已批准因私出国(境)或目前正因私出国(境)的教职工,应在回国后10日内将所持的证照交至人事处教师科。
四、证照保管
证照实行集中保管,各部门将收集的证照统一交由人事处集中保管。
请各位老师于9月20日前直接将相关证照交到主楼二区211边老师处。
对于逾期未上交所持证照的,所产生的后果及影响由本人负责。
http://rsc.xidian.edu.cn/html/notice/2014/0912/1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