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网站!
监督举报信箱
|
ENGLISH
|
西电导航
|
办事指南
首 页
学院简介
学院介绍
委 员 会
机构设置
学院领导
办事指南
人才队伍
通院前辈
杰出校友
名师专访
校友动态
动态公告
教 职 工
学院党建
组织机构
组织建设
两学一做
公示公告
科学研究
科研团队
科研成果
科研交流
团队成果
本科教育
专业介绍
精品课程
教学名师
实验中心
学科竞赛
教改成果
本科教学
研究生培养
学科介绍
导师介绍
研究生教学
学生工作
队伍介绍
学生组织
公示公告
就业招聘
学生活动
国际化培养
联合办学
留学访学
校企合作
校园服务
会议室预约
校园服务
在线咨询
学院简介
学院介绍
委 员 会
机构设置
学院领导
办事指南
人才队伍
通院前辈
杰出校友
名师专访
校友动态
动态公告
教 职 工
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24
浏览:
校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的规定及学校《关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实施办法》(校人字〔1997〕2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教职工进行2014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各单位应全面总结本单位2014年度各项工作,单位领导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规范程序,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二、尊重差异,分类考核
为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对各类人员的不同要求,考核分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进行。教师岗位注重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科研成果和师德情况,非教师岗位注重服务质量、工作效能。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1.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的13%以内。各单位要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职称等级人员比例进行评定。
2. 本年度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名获奖者(以证书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前三名获奖者,其考核等次一般应评定为优秀,且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
3. 实际考核人数为4人以下的单位,两年评选一名优秀等次人员,或集中由分党委组织考核。
4. 对本年度新进校的工作人员,在见习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四、相关说明
1.校内变动人员由现任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2.经学校批准的出国人员,年度考核期间在批准期限内,由本单位代填写考核表,应定为合格;凡出国超期未归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3.因病、事假等情况未出勤者,考核按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校人字〔2001〕115号)文件办理。
4.经学校批准并办理了正式提前离岗手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写出评语,报人事处统一考核。
5. 经学校批准的借聘人员,由用工单位写出评语,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6.长期有病、吃劳保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所在单位写出报告,学校统一处理。
7. 双肩挑干部填写教师考核表格。2014年1月至12月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8.相关经济独立核算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可依据学校年度考核的时间安排,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及综合改革情况自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9.各单位应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本单位不在岗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情况统一报人事处。
10.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执行,次年1月起上调一级薪级工资。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妥善安排好本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考核登记表、统计表、年度考核汇总表加盖公章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
http://rsc.xidian.edu.cn
)“资料下载”栏下载,考核统计表及汇总表须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核登记表(教师)
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核登记表(非教师)
3. 2014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4. 2014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